洛萨

摘抄|思考|写诗|记录

《王氏之死: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读书笔记1

#预警⚠️:这本书描写的历史相当残酷无情,不感兴趣者请不要往下翻。

#版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理想国系列丛书

#本书乃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史景迁的历史科普性著作,学术性较弱但文笔和可读性特别好,强烈推荐他写的各种著作。(基本都是清史)

#对郯城县,山东农村,明清乡村乡村,地方士绅,知县,古代民间女性,民间疾苦,历史故事,迷信神秘,蒲松龄和聊斋等等感兴趣的都推荐读。

#摘抄+个人吐槽,感想


总序


像Hayden White这样的历史哲学论者,就在他的《元史学》(Metahistory)中提出,所有的史料,包括第一手材料与档案,都是具体的个人记录下来的,一牵涉到具体的人,就有主观的思想感情倾向,就不可避免有“人”的历史局限,就不可能完全科学客观,做到巨细靡遗地记录牵扯到的人与事的复杂情况,而不掺入运用修辞逻辑的历史想象。他甚至进而指出,历史写作与文学写作无大差别,都是运用文字,通过想象修辞的手段,与不同倾向的书写策略,虚构出一个文本。这种推衍至极的主观书写论,有其立论的根据与辩难的目标,很难斥为无稽,但却故意扭曲了文学创作与历史求真求实的基本意图有所不同。

历史和文学的差距大概就在于历史求真,而文学不完全是(或完全不是)。历史虽然有其主观性,但不可忽视其追求客观事实的努力。


前言


我说这些危机是“小的”,是就整个历史记录的脉络而言。对实际牵扯在内的人来说,这些危机有绝对、攸关生死的重要性。

确实,看宏观向的历史看多了,很容易忽视其对微观和个体人物的切身影响,导致同理心的缺失。


第一章 观察者


到1668年为止,郯城的居民已经遭受了五十年的磨难。许多人死于1622年的白莲教起事。这一年,教徒乘着山东地方的悲惨境遇,起而造反,蹂躏郯城周围的城市,并且引诱着成千上万的农民,带着少数几件家当,乘车或步行离开家园。叛乱的领袖——像是来自临近邹县的候武——为穷人提供了一幅美景:“金山、银山、麦山、油泉和酒井”,并向虔诚的信徒保证“此生永不再贫穷”。那些离开家园去寻找乐园的人,最终不是陈尸山野,就是遭政府军砍杀,或是死在为捍卫家园不受亡命之徒干扰而战的山东乡民手里。

在1630年,有更多的郯城人死亡,他们死于饥饿、盗贼或疾病。……他们用谚语的格式将绝望合理化:“兄食其弟,夫食其妻,辄相谓曰:与其为人食,不如吾自食,稍延旦夕之命。”或者:“与其父子兄弟夫妻俱毙,不如食父食兄食夫,自延其命也天理。”《县志》上写道:在乡下,连最亲近的朋友也不敢再一起走进田野。

到了食物都保障不了的时候,世间伦常就失去了意义。


(盗匪)在这类短暂而凶猛的攻击中,是穷人摧毁了穷人,士绅阶级反而可以躲在郯城县城内的城墙后避难。


黄六鸿1670年到郯城当知县时,发现当地人民的问题是:如何在眼前这个看似崩解的世界中,求取肉体和道德的基本生存。


在黄的回忆录中,他想到自己在提振士气上遭遇的一些困难,因为当地居民相信他们正身陷于一连串夺取生命所有意义的危机之中。他写道:“鸿待罪郯东,轻生者甚多,而郯为最益。地方凋瘠,百姓贫苦,原不知有生之乐。”黄注意到普遍的不幸和无价值感,再加上郯城居民的顽悍、好斗,导致家庭暴力的场景和自杀案例随处可见:“家人父子,顷刻变乎寇雠。邻里亲朋,樽俎可兴干橹。悬梁自缢,无日不闻。刎颈投河,间时而有。”对此,黄的对策是羞辱那些自杀的郯城居民。他写了一篇严厉的布告,下令贴在乡村和市井中。

按照我接触到的信息来看,自杀率高的地区一般都有着各种各样的经济问题。我愿将民风好斗和彪悍的成因理解为物质的长期高度匮乏。

貌似郯城还没有乡民互斗,土客之争的事情,应该是村民们结构比较单一?

父母官的作风确实又强权又为你好。


《县志》提到居民是如何超乎寻常的迷信:半数以上相信鬼魂和法术;他们尊敬女性巫者,这些巫者像神一样能召唤出幽灵的世界;生病时,他们从不吃药,而去咨询地方的术士;邻居常常聚集成群,彻夜祈祷,浪费在迎神赛会上的钱动辄达数千铜钱,而这些钱又往往不是他们所能负担的。

对于对现实极度不安的文盲们来说,各种花里胡哨的迷信确实非常的吸引人,能让他们获得某种程度的慰藉和平和。


因为对黄来说,每一件脱轨的行为都会增加郯城的不幸,欲望的流布则是道德低落的确证。他指控已婚的妇人和未婚的少女不待在她们应该待的屋里,反而浓妆艳抹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们在河边闲逛或乘着新奇的车马上山,说是去拜神或礼佛;但到了山上,男女成群,杂沓一处,嬉戏于僧道之室。他们是“花迷蝶恋”。黄六鸿让更多堕落的例子现形:在路边闲逛的年轻男子用黄色笑话嘲弄女性;女性被自己的热情左右,拿出珐琅头簪作为定情之物,举止跟一般妓女无异;丈夫出租妻子,仆人怂恿主人,三姑六婆充做淫媒,尼姑玷污庵院,接生婆除了接生新生儿外,还提供其他服务。人变得像狗一样,在后门“纵其往来”。

em……山东民间民风确实还挺彪悍的,感觉在那个穷苦的地方发生这些事情都很正常啊,而且黄的滤镜相当的士大夫和父权,感觉可能有些偏见和误解,其实事情的真相并没有那么的淫乱?

而且我怀疑,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天灾人祸太频繁,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导致了女性变得更加地主动和没有节操?(只是脑洞)


(蒲松龄)在这场叛乱(以及其他的叛乱)中,他看见难民之间逐渐模糊的阶级和地域界线所带来的社会变动:士绅阶级如何在自卫行动中转而领导盗匪,或短暂地沉醉于个人的胜利;一位士大夫如何被迫娶了匪徒之女,最后却像爱太太一样爱上她。他描写那些只称杀“不义之人”的强盗;一对贫困的夫妻慎重其事地讨论,是要男的去做盗匪,还是女的去做娼妓;一支山东帮灼烧殷实大户成员的双脚,强迫他们说出财富的藏匿处,然后打开这家人的谷仓,让村里贫困的饥民好整以暇地掠夺。

如果做个好人就能好好活,谁不想做个好人?(真反社会除外)


第二章 土地


有时,各式各样的困境会相互重叠。

确实,感觉郯城简直叠满了负面buff。


压力、税收和截止期限在郯城都是稀松平常之事。

因为这些事情痛苦,自杀,死人也很稀松平常的样子。


地主用六种主要的欺骗形式来降低土地税的评估。

虽然郯城的富人也不免被收割,但他们总是比穷人多出更多生机和活路的,而且甚至不愿意给其他人活路。(也许一些只是没意识到)


穷人们积极寻求加入这种代理关系,为的是想借助有钱人能够带来的税捐利益,并保护他们免受差役的骚扰。地主得到的回报,则是威望和忠实的追随者。……结果是,许多穷人原来一年十分之一两左右的赋税,增加到一两甚至二两,这个数目远非他们所能负担的。

在那个年代,一些大富人家的仆从确实要比小老百姓过得好上不少。

交钱的人越来越少,没有关系的穷人受到的剥削越来越大……

稍微体会了一下关系的重要性。


他从经验得知,当谈到税收时,对待士绅跟一般老百姓不一样:一般老百姓如果逼得够紧,通常会因为害怕而乖乖付税;但对士绅却总要宽待几分,因为如果逼得太紧,会有让他们失掉面子的危险——这会导致地方的敌对,他们甚至有可能越过知县向别的上级官员控诉,或给他的幕僚带来困扰。

强龙不压地头蛇,谁知道地头蛇背后站着谁。

收税真难,收税人很难,被收税的人更难。


此地一半以上的居民和不同的地主有包揽关系,因无法找到这种保护而逃离的人也愈来愈多,结果是留下的人要缴纳更高的税。

看来是地主不需要那么多的仆从?还是说是一种对政府的妥协?

真的是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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