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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刚《西方思想史导论》第十一讲 功利主义

*西方思想史导论/彭刚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 (来自微信读书)


I. 整理


共同体

  • 古希腊的基本政治单位是城邦。

  • “人天然是政治动物”——亚里士多德

    • 人天然就有一种本性,要过一种群体生活、要成为政治共同体的一员。他只有和别人待在一起,才成其为人。

    • 成员身份(membership)本身成为了价值的一种来源。

  • 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

    • 共同体不单要为个体服务,而且有义务指引他的成员过更高的生活,追求更美好的生活目标。


功利主义

  •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这个词,词根是utility,效用、功利的意思。

    • 18世纪末到19世纪,主要在英国

  • 主要人物:边沁和密尔父子

  • 在抵制和反对法国自然权利论的氛围下诞生的

    • 马克思:自然权利论所许诺的那种自由,不过是工人失业和挨饿的自由。

    • 英国思想家柏克:对于一个社会来说,首要的不是权利而是义务。而且,空洞的自由、抽象的平等是没有意义的,我要关注的是人的现实的利益、现实的福利。

    • 边沁认为,自然权利论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谬误,是一些虚幻而靠不住的东西。必须把道德学说、把社会政治理论,建立在一个真正的科学的基础上。

  • 人性假设

    • 人都是追求快乐、避免痛苦的,是趋利避害的。

    • 快乐:“pleasure”、“happiness”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最重要著作)

    • 支配着人类的行为的两个主宰者,分别是快乐和痛苦。

  • 功利主义的那个最著名的命题:“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the greatest happiness of the greatest number)。

    • 把幸福解说成是相同的、有统一的可衡量标准的。

    • 否认快乐有质的差别,而认定快乐只有量的差别。

      • 著名的文豪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就曾经嘲讽说,这样一种哲学,你只好把它叫做piggish philosophy(猪的哲学)

    • 为了多数人的快乐,我可以迫使少数人付出代价。

    • 可以在很实际的层面落实成社会政治政策的根本原则。


II. 摘抄


从现代初期直到当代,西方主流的社会政治理论,和主流的政治意识形态,都是以自由主义作为基础的。这其中,自然权利的观念又是最为核心的一个价值理念。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自然权利论所阐发的人权观念,成了当代文明世界几乎共同接受的基本观念。

在个体和共同体,个体和社会,个体和群体的关系上,古典自由主义强调的是个人,个人毫无疑义是第一位的。群体、共同体、政治社会、政治权威的存在,都是为了服务于这样的个体。

比如说在古希腊,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师徒之间尽管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是他们在某些方面还是非常之一致的。我们知道,古希腊的基本政治单位是城邦。


“人天然是政治动物”,说的就是人天然地是要算计人,要通过各种政治活动来获取各种资源的。亚里士多德不是这个意思,他的意思主要是说,人天然就有一种本性,要过一种群体生活、要成为政治共同体的一员。他只有和别人待在一起,才成其为人。也就是说,共同体本身就有它的价值,而且甚至于每个个体只有成为城邦的一员,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他的生活才有了意义,他的生命才有了真正的价值。把个体短暂、脆弱而有限的生命,融入一个更为广大持久的整体之中,才能提升个体的价值,成员身份(membership)本身成为了价值的一种来源。这样的观念当然是古典自由主义所不能够涵盖的,但是别的人从不同的角度,也会有类似的看法。比如说卢梭所构想的政治共同体中,产生了在道德和智慧两个方面都让人无可置疑的公意。成为这样的共同体的成员,你的生活才得到了充实,你的短暂的生命才真正地有了意义。

一个群体、一个共同体如果号称是为了每个个体而存在,却没有任何一个个体真正地享受到了来自它的保障和福利,那么这个共同体就只有虚幻的价值。

从这样一种角度出发,完全以共同体、以政治社会、以政治权威来服务于个体的那样一种思路,也许就有它的缺陷。也就是说,除了给个体提供服务之外,共同体本身就有独立的价值,甚至于个体因其作为共同体的一个成员,才获得了更高的价值。这样一种思路也是有可能的。


后面这种思路,从古希腊就有;而在当代,可以说和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论战的某些思潮,也持有这样的看法。比如说有这么一种思潮,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词根是community,这个词我们都知道,是共同体、群体、社群的意思。社群主义或者说共同体主义,强调的就是这一个方面。为什么?因为自由主义走到了头,就会暴露出它的缺陷。对个人的价值强调得过度,一个社会就会缺乏足够的凝聚力。每个成员互相承认彼此的价值和权利,是不是就能够出现一个有凝聚力的,能够提升人的生活、提升人的生存价值的共同体?这是人们很可以怀疑的。而社群主义实际上更多强调的,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一种传统。在那种传统看来,共同体不单要为个体服务,而且有义务指引他的成员过更高的生活,追求更美好的生活目标。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这个词,词根是utility,效用、功利的意思。经济学里经常会提到“效用”这个词,比如说边际效用。功利主义就是由这个词引申出来的。我们中文的习惯中,“功利”好像不是一个很好的词。

功利主义的主要人物是边沁和密尔父子。现在还有人在沿用穆勒,但更多的场合下是译成密尔。老密尔(James Mill)一辈子对功利主义做出了两桩很大的贡献。一桩是他和功利主义的开山人物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有着非常亲密的关系,有点类似于恩格斯之于马克思的关系,是思想同道,是后者思想的阐扬者和生活上的守护人。老密尔的另外一个贡献,就是生养了小密尔(John Stuart Mill)这么一个儿子,他成为功利主义的传人,使功利主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得到了新的发展。


从霍布斯到洛克的古典自由主义所确立的一些基本观念和准则,直到今天为止,仍然是西方、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为整个文明世界所公认的基本的政治观念和原则。然而自由主义在历史上也曾经呈现过不同的形态,我们今天要说的,就是曾经呈现为这样一种功利主义形态的自由主义。这是18世纪末到19世纪,主要在英国所发生的事情。


边沁是一个非常有创造力的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个非常羞涩的人。他不停地思考、不停地写作,但是他好像没有发表的习惯,或者说不太好意思把自己写作的东西整理出来。幸亏有小密尔的父亲老密尔,不断地把边沁不准备发表的东西收集起来发表,才成就了边沁开创功利主义的这样一桩事业。


法国革命是和自然权利论联系在一起的,而法国革命所暴露出来的血腥的一面、恐怖的一面、不人道甚至是反人道的一面,也经常在那个时代所流行的舆论气候下,被归咎于自然权利论。所以在19世纪,曾经有很长一段时期,抵制和反对自然权利论,在欧洲特别是在德国等地是非常盛行的,而功利主义就是在这样一种气氛下诞生的。

所以我们会觉得奇怪的是,我们刚才说功利主义是一种特定阶段下的自由主义,但是在一开始,功利主义是以反自由主义的根基——自然权利论——起家的。比如说在边沁的身上,他表现出来的一个鲜明的思想特色,他花了很大的力气要去做的一桩事情,就是反驳自然权利论。


对于自然权利论,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驳斥的方式。比如说,马克思就嘲讽说,自然权利论所许诺的那种自由,不过是工人失业和挨饿的自由。又比如说,以反对法国革命来阐发自己的若干思想原则,从而成为保守主义鼻祖的英国思想家柏克,他也反对自然权利论,为什么?他说,对于一个社会来说,首要的不是权利而是义务;而且,空洞的自由、抽象的平等是没有意义的,我要关注的是人的现实的利益、现实的福利。的确,说人生而自由、平等好像太空洞、太抽象。我们多次提到过别人嘲讽卢梭的话。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既然人生而自由,为什么又说他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既然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又凭什么说人生而自由?

他为什么反对自然权利论?因为自然权利论靠不住,说的是空洞的自由、抽象的平等。而边沁认为,必须把道德学说、把社会政治理论,建立在一个真正的科学的基础上。

实际上霍布斯曾经想做的也是同样的事情。霍布斯设想的就是,反观自己的内心,由此发现人性的根本法则,再从这一根本法则出发,建立起一个可靠的、合理的社会。我们都知道,他反观自己的内心,得出的结论是,驱动着人类行为选择的最大动力是一种负面的情感,一种负面的心理的动因,那就是是恐惧,是害怕暴死于他人之手的根深蒂固的恐惧。


那么,边沁走的又是什么样的路数呢?法国革命及其所宣扬的那样一些自然权利论,在他看来,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谬误,是一些虚幻而靠不住的东西。那么,要以比如说欧几里德、伽利略、牛顿那样的方式,来建立起一套真正科学的道德、法律和社会政治的理论,你该怎么做呢?首先也还是要对人性有一个精准的判断。所以我们再一次看到,对于人性的基本预设,成为一种学说、一种理论、一种思潮最为核心的成分。从这一点来说,虽然功利主义是在边沁的手上才成型的,但是其思想源流可以往上一直追溯到古希腊,这是没有问题的。


边沁的人性假设是什么?那就是人都是追求快乐、避免痛苦的,是趋利避害的。这点没有什么太新奇的。可是,“快乐”这个词比较麻烦。这样两个词,“pleasure”、“happiness”,都有快乐的意思。但是,前一个词,好像更多指的是,我得到满足了,心里处于一种愉快的状态。“happiness”这个词有不同的内涵,一层内涵是,我得到了满足,我很愉快;另外一层是,我很幸福。

但这两个词在边沁的书里面都是混用的。


边沁最重要的一本著作是《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我们来看其中的一段话中所反映的他对于人性的基本看法,或者说他赖以建立起他所谓的道德与立法原理的起点是什么:“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是非标准、因果联系,俱由其定夺。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所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这“主公”,译得有点古怪,让人一看到就想起刘备。这段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人类的行为看起来千奇百怪,好像有时说不清道不明,究竟是什么在支配着人的行为。但是边沁肯定地说,支配着人类的行为的两个主宰者,分别是快乐和痛苦。

“应当干什么”和“是非标准”,属于要做出价值判断、道德判断的范畴;“将要干什么”和“因果联系”,是用来解释事实上人们为什么选取了某种行动。可是,在边沁这里,这两者完全是可以统一在一起的。也就是说,表面看起来,一个人的行为也许与快乐、痛苦没关系,但是只要你深入地考察,不断地加以反省,进行精心的研究,就会发现,人类所选择去做或不做的每一项行为,人类对某一个事情、某一个人物的是非善恶的判断,无非都是从追求快乐、避免痛苦这一点出发的,这是边沁最基本的判断。

由这样的思路出发,边沁就得出了功利主义的那个最著名的命题:“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the greatest happiness of the greatest number)。如果一个行为使得行为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所从属的某一个群体遭到了损失,甚至于遭到了灭顶之灾,为什么我们还有可能认为它是善的?因为归根结底,它有利于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可以说是是非善恶的标准。一个社会、一个政治共同体,或者说一个政府,制定政策,它在进行各种不同的制度安排、各项政策的具体选择的时候,应该以什么样的目标作为自己的准则呢?也还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但是,就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么一个公式,看似简单,却也有着复杂的蕴含。


幸福可以是非常不同的,它的量可以非常地不同,它的强度可以非常不同,它的质也非常地不同。那么,在质和量等各个方面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的情况下,又如何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幸福当成一个衡量标准、一个追求的目标呢?这是不是一个问题?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功利主义之所以还在自由主义的传统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毕竟坚守了自由主义的一些最基本的价值原则。另外,“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样的命题,不仅坚持了每个个体价值和人格上的平等,的确也对现实的政治社会的安排、政策和措施,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考虑、不同的要求。

康德的看法是,幸福是经验的。也就是说,幸福是一种现实生活当中发生在具体的情况下,在具体的人身上所感受到的东西。所以它是各不相同的,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共同衡量的基础。但是,功利主义所说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方面还是沿袭了表面上边沁所反对的自然权利论的那些价值前提;另外一方面,又必须想办法把幸福解说成是相同的、有统一的可衡量标准的。所以边沁就设计了一套指标,来作为衡量快乐的尺度。他要找出几个方面的衡量标准,使得人的快乐可以量化,使得不同的快乐相互之间是可以做出比较。


我们看看他列出来的标准:快乐(或者痛苦)的强度,如果快乐来得比较轻微,当然就没有来得比较强烈的快乐那么让人向往;快乐(痛苦)延续时间的长短;快乐(痛苦)的确定性的大小,也就是说我做这个事,肯定能够得到快乐还是只有一半的可能得到快乐等等;快乐(痛苦)的迫近程度,我做这个事马上就得到快乐,还是我做了这个事后,只能预期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得到快乐,这也是很不一样的。你看,边沁是要把他的那一套理论逻辑贯彻到底的,快乐、幸福在他那里必须是可衡量的。你们不是认为快乐、幸福是不同质的、不可比较的吗?我现在找到一套办法,使它变成可以衡量和比较的。

边沁就说,读诗和打扑克牌所得到的快乐并没有什么不同——他原文中说的那种扑克牌,咱们中文没办法有确切的翻译,是一种比较庸俗的游戏,相当于大家在宿舍里面打的拱猪一类的。对他这样的名言,著名的文豪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就曾经嘲讽说,这样一种哲学,你只好把它叫做piggish philosophy(猪的哲学)。因为它否认快乐有质的差别,而认定快乐只有量的差别。按照边沁给定的指标,不同的人的不同种类的快乐,最终是可以比较的,这一点究竟有多少人会在多大程度上认可呢?


另外,“最大多数的最大快乐”是不是就可以意味着,比如说为了多数人的快乐,我可以迫使少数人付出代价。

那么,为了我们中间最大多数人的所谓的快乐或者幸福,我是不是就有权利把你们这少数人的幸福甚至是生存的权利都给剥夺掉?比如说小密尔就曾经论证过,西方国家的殖民是完全正义的,因为它给不开化的、落后的民族带来了文明,那些在这个过程当中付出牺牲的人,似乎就成了文明进步和多数人的幸福的代价。归根结底,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还需不需要某些优先的价值观念来作为它的一个限制,这是一个层面。再就是,即使边沁做了诸般努力,我们还是不大能够相信,按他的办法幸福就真变成是可衡量的了。

边沁的功利主义,一方面在社会发展和文明演进上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曾经是一个深入人心的口号。而且它可以在很实际的层面落实成社会政治政策的根本原则。比如说我决定某一项政策,制订某一种法律,“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可以被确立为我在各种可能性之间进行取舍的标准,可以作为我行动的一个目标。事实上,19世纪的英国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比如,刑法变得更为人道,城市卫生系统的建立,劳工生活条件的改善等等。这些变化,使得资本主义不像早期的批判者如马克思所批判的那样,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使得资本主义变得更加人道,更加文明。英国做出的这些努力,的确恰恰是在功利主义影响最大、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官方哲学的时期完成的。


这个事例也告诉我们,逻辑上不那么完善、境界上不那么崇高,但是对人的现实生存有足够关怀的学说,也许对于普通人的生活境遇的改善来说,倒不见得是一桩坏事。有些方面的理论,比如美学理论,有时可以凌空蹈虚,展示思想者的空谷足音,而无须顾及常识常情。有些方面的理论,需要严格的逻辑推演,如同欧式几何一般,一旦某个环节出现了缝隙,整个理论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就会出大问题。而在社会政治理论方面,看似不够高超、甚而貌相平庸的理论,倒是有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实际的作为


另外一方面,功利主义无疑是有着它的缺陷的。这样一种被嘲讽为“猪的哲学”的学说,必然会遭到人们的种种诟病。后来小密尔所做的工作,实际上是改造了功利主义。但是,话说回来,功利主义能改造吗?一经改造以后,那个功利主义就已经不是原来的功利主义了。比如说,你一方面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另外一方面你又说幸福(happiness)是不一样的,甚至快乐(pleasure)也是不一样的。有的快乐就是比别的快乐更加高尚,有的快乐就是比别的快乐更加低下、更加卑贱。如果承认了快乐、幸福本身有着质的、高下的不同的话,你还怎么来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你原来的那一套还勉强可以自圆其说的功利主义的逻辑,也就站不住脚了。我们这里只能简单提一下的就是,小密尔的的确确就是在这个方向上来改造功利主义的。他在使得功利主义脱离了它原来的形态的同时,实际上也使得它的基本逻辑遭受了动摇,使得它的基本前提发生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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